momo民宿

momo民宿 可刷國旅卡
宜蘭縣精緻民宿,住宿999元起。

LINE訂房: f318318

平日定義:週日 ~ 週五,
假日定義: 週六、政府機關規定之國定假日、連續假日(當日並含前夕)

1. 預約訂房/ 請預付訂金房價的三成
匯款銀行/ 中國信託銀行-林口分行
銀行代號/ 822
戶名 / 劉天偉
帳號 / 023890018917

2.本民宿進房時間為每日15:00~19:00,若無法於此時段進房者,務必與本民宿連絡,以方便我們為您保留訂房。

3.經本民宿確認訂房後,請於三天內(含訂房日當天),以匯款或轉帳方式支付房價30%做為定金,逾期將自動取消訂房,不另行通知

4.匯款人請務必保留匯款或轉帳之收據,並於匯款後以電話、email、傳真等告知本民宿以下資訊,帳號末5碼、金額、姓名、住房時間,經確認款項入帳後,始完成訂房之程序。個人貴重物品、請自行妥善保管、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

5.延期住宿請

於住宿前一週告知,將可辦理退費或保留訂金三個月,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。

6.入住時請記得出示您的證件,以便我們登記,在辦理登記的同時,也請您將住宿費一併繳交。

7.交路字 099000402

甲方解約時,應通知乙方,並得要求乙方依下列標準返還已繳之定金:
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十四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百。

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十至十三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七十。

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七至九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五十。

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四至六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四十。

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二至三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三十。

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一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二十。

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怠於通知者,乙方得不退還甲方已付全部定金。

Address

冬山鄉美和路一段508巷5號
Lotung
26947

Opening Hours

Monday 08:00 - 23:00
Tuesday 08:00 - 23:00
Wednesday 08:00 - 23:00
Thursday 08:00 - 23:00
Friday 08:00 - 23:00
Saturday 08:00 - 23:00
Sunday 08:00 - 23:00

Telephone

+88693188888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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